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8#~11#楼外墙EPS装饰线条施工(第二次)
询价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8#~11#楼外墙EPS线条施工(第二次)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公司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8#~11#楼外墙EPS装饰线条施工(第二次)
(三)采购需求:详见报价表。
(四)供应商的选择:按报价最低的为公司本项目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65元/米,运输费(含垂直运输吊篮费)由报价单位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单价内。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八)公告发布渠道:广安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四川建设网和老金沙9170官方官网。
(九)其它说明: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二、报名条件
(一)本次询价采购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报名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
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600.00元。
(二)缴纳方式:通过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账 户:2316552309122115476
(三)退还:非成交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成交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公司内任何采购或招标活动,并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五、付款方式
1.按进度产值付款:
(1)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15日内拨至实际完成价款的80%。
(2)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含资料验收)1个月内,支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金额作为质量保修金。
(3)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扣除甲方支付的保修发生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递交资料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转账回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到指定地点。未密封、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名方式、地址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地址: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联系电话:139821616007。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八、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30分。
(二)询价资料送达地点: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九、其他要求:
供应商报名后,如有需要自行项目踏勘现场。现场联系人:吕凤巢,联系电话:17783022836。
十、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邮 编:638600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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