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
营销中心及展示区物业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营销中心及展示区物业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人: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爱众·天空的院子”营销中心及展示区物业服务
3.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学府路二段189号
4.服务期限:12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采购预算:85万元;最高限价:8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老金沙9170官方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完成房地产项目营销中心及展示区物业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09:00-11:30,每天下午15:00-17:30在网上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
网上获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领取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领取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领取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供应商扫描后连同报名登记表通过邮箱发送至245705958@qq.com;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18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楼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96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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